上火食疗时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

来源:仲景健康网发布时间:200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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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上火食疗时,应当注意遵循下列一般原则:

       (1)饮食品种要以松软稀酥、易于消化和吸收的食品为主,副食菜肴以蒸炖煮烧的品种为主,少食爆烤煎炸一类难消化的油腻之物。

       (2)多摄入水分,以补充机体上火发热时水分的丧失,并可促进新陈代谢,生津利尿,加速毒素的排泄和热量的散发。

       (3)不吃辛辣燥热的食品,如辣椒、干姜、生蒜、胡椒、浓茶、烟草、烈酒、咖啡、大葱等,以免生热助火、灼伤津液、加重病情。

       (4)实火者宜多食寒凉清热食物,如绿豆、茄子、冬瓜、丝瓜、苦瓜等,忌讳助阳兴热的食物,如韭菜、羊肉、狗肉、雀肉、高梁、龙眼、樱桃、杏子等。

       (5)虚火者应注意补充银耳、百合、桑椹、蛤蜊肉、龟肉等补益滋阴食物,不宜多食生冷瓜果以及各种寒凉食物。

       (6)要重视“辩证施食”,分析上火虚实,有针对地进行食疗,选择清热败火的食物。 如果不分实火还是虚火,一概而论,则往往得不到好的疗效,有时甚至还会加重病情,“火上烧油”。这就是一些患者不注意辩证施食,盲目自诊自疗而效果不佳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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