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副处长李公科表示,本次返还养路费工作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两个阶段均通过工行银行卡返还,不返还现金。
如果车主在2009年5月4日到9月30日期间错过了前往养路费征稽部门通过POS机刷卡返还,交通部门将对未能按期办理的适当延长时间至2009年12月20日,12月20日后不再办理养路费返还。此外,在今年以前过户的“二手车”要先办理养路费过户才能进行养路费返还。
集中返还方便车主领费
李公科介绍说,为了方便机动车所有人领取返还的养路费,交通路政部门在保证返还准确率和成功率的前提下,将在返还第一阶段利用工商银行独家发行牡丹交通卡的优势对车主进行养路费集中返还。李公科解释说,养路费征稽机构将向工商银行提供个人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应返还养路费金额的电子数据资料,由工商银行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车主身份证号码自动寻找车主的牡丹交通卡账户,将应返还养路费直接转账至其牡丹交通卡账户。
李公科介绍,对符合集中返还条件但不愿采用集中返还方式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于2009年4月15日16时前,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养路费征稽所点变更返还方式。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变更后将通过POS机刷卡返还,未登记变更的均采用集中返还方式。
记者了解到,根据养路费征稽部门统计,在第一阶段集中返还养路费期间,符合条件的机动车约为110万户,占应返还养路费机动车总户数196万户的56%。采用集中返还,车主足不出户即可收到返还的养路费,既方便了车主,又减轻了养路费征稽机构窗口的压力。
通过工商银行卡返还
李公科介绍,从今年5月4日至9月30日,北京市交通路政部门将对未能通过银行转账集中返还的个人、单位车辆,以及同一名下拥有多辆机动车的市民进行人工返还。由于涉及车辆仍然较多,交通部门在第二阶段将按照车牌尾号分号、分时间在各养路费征稽机构窗口办理返还业务。
李公科表示,本次养路费返还两个阶段都是通过工商银行银行卡转账,不返还现金,第二阶段由养路费征稽人员通过POS机直接返还到车主银行卡中。采用银行转账划款,车主可随时在工商银行ATM机上提取现金,减少了机动车车主到养路费征稽所点排队等候时间,避免了直接发放现金过程中的风险,提高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