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就是无太过不及。过食任何一种性味的食物都有可能导致脏腑功能偏盛偏衰,功能失调,疾病从而生焉。他又说: “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自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食乎?切见时人,不闲调摄,疾疹竟起,若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 (《金匮•禽兽虫鱼禁忌并治第二十四》)这段话简明扼要:人们的食物及饮食方法,适宜则对身体有益,否则便对身体有害。珍惜生命者,应该通过饮食养生,对身体进行调摄。否则就可能引起疾病,影响生命的质量和数量。仲景还说: “人体平和,唯须好将养,勿妄服药,药势偏有所助,令人藏气不平,易受外患。夫含气之类,未有不资食以存生,而不知食之有成败。百姓日用而不知,水火至近而难识。” (见《千金要方•食治》)孙思邈之所以作《食治》一卷,正是因为受到仲景此段语言的影响。
张仲景饮食养生方法的主要内容见于《金匮要略》第24、25二篇。此二篇是否属于仲景原文,学者们的看法不同。丹波元简《金匮要略辑义》日: “《金鉴》云: 《金匮要略》廿二、廿五两门,原列在卷末。其文似后人补人。注家或注或删。但传世己久,难以削去。”笔者认为,第甘四篇和第甘五篇虽然可能夹杂着一些后世医家和后世养生家的文字,但其主要部分应该是仲景所作。其依据有(1)翰林王洙发现的《金匮玉函要略方论》本有此二篇内容 (2)二篇内容的一部分在晋-葛洪《肘后备急方》、唐•孙思邈《干金要方》和唐•王焘《外台秘要》等书中早已存在。如《干金要方•食治》中有“食甜粥,食盐即使吐。” “鱼无肠胆食之,三年丈夫阴痿不起。” “生枣味甘辛,多食令人热渴气胀。”说明这些内容的出现并不晚于唐代,很可能是从仲景著作录入 (3)仲景本来很重视饮食卫生, 《伤寒论》和《金匮》方后注常有饮食宜忌。在《伤寒杂病论》全书之末列食物宜忌,分别关于动物类食品和植物类食品,自是情理中事。
张仲景的饮食养生思想及方法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摄取得宜饮食 《金匮》说: “凡饮食 滋味,以养于生。”饮食是生 命的物质基础,能够给身体补充营养,通过脏腑的气化作用,化生为气血精津等精微物质,使身体强壮,能有效地抵御外邪。哪些食物能养身益体?仲景说:“所食之 味,若得宜则益体。”这是很好的一种表达。张仲景关于饮食养生的观点与大多数古代养生家的观点相一致。其基本精神行为,五味各补五藏,五味杂食是“益体”饮食的重要原则之一。古代养生家讲究食物五味与五脏对应,仲景亦不例外。酸者人肝而补肝,苦者人心补心,甘者人脾补脾,辛者人肺补肺,咸者入肾补肾。《金匮•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并治第一》说:“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酸人肝,焦苦人心,甘人脾……”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仲景是辨证论治原则的倡导者,对于饮食养生,他也坚持着因人制宜的原则。不同的身体情况,其得宜的饮食不同。虚者补益为得宜,实者泻之为得宜,寒者温之为得宜,热者清之为得宜,多膏粱厚味者,粗淡为得宜 藜藿辛苦之人,适量增加禽畜肉为得宜。就补虚泻实而言,也要有针对性,有针对性乃为得宜。脾虚补脾,肝虚补肝,故《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并治第一》说:补肝之法,“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在用之。……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藏准此。”此一条论脏腑的五味补泻,并不仅仅就药物补泻而言,亦可视为饮食原则。根据仲景所论,养生者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饮食的针对性:
其一为体质状态:人的体质有寒热虚实之异,寒者当温、热者当清,虚者宜补,实者宜泻。从反面讲,寒者忌凉,热者忌温,实者忌补,虚者忌泻。如仲景指出:羊肉热,故“其有宿热者,不可食之。”食之内热必增,不唯无益,反而有害。
其二为疾病状态:中医很重视人在疾病过程中的饮食禁忌,也就是说,中医很重视疾病过程中的“忌口”。如《金匮》说: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又说: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不仅疾病过程中当讲求饮食禁忌,即使是在疾病的恢复阶段,患者的饮食也要注意。如仲景说: “时病差未健,食生菜,手足必肿。”
其三为妊娠状态:妊娠是妇女的一个特殊生理时期。妊娠期的饮食是否得宜,这不仅关系到妊妇本身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胎儿的发育,故妊妇饮食不可不讲。仲景这方面的一些论述虽然欠缺科学性,但要领会其原则。
仲景饮食养生法有二个基本原则, “趋利”和“远害”。趋利即上面所说的“饮食得宜”,远害即“勿犯禁忌”。趋利便要远害,远害即是趋利,二者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如果知道哪些食物、哪些饮食方法对身体有害,从而避之,如此便能保护身体。食物其味爽于口,香 于 ,色美于目,人们往往随心所欲,恣于口腹,少有顾忌。所以,在谈论饮食养生问题时,既要强调得宜饮食的益处,更要强调不适宜饮食的害处,规定禁忌。为什么《金匮要略》用了整整两篇的篇幅论饮食禁忌,而没有一篇论得宜之饮食?其道理即在于此。 |
2、避免进食对身体有害的食物
“病从口入。”这是人们早己清楚认识到的道理。趣利避害是饮食养生的一个根本原则。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养生第十五》说: “夫养生者先须虑祸。”在饮食养生方面,虑祸避祸主要就是避免进食对身体有害的食物。既然日食物,那么就应该是具有营养作用而无毒性的物质,不应该对人体有害。但在下列情况下,食物可能对健康有害: 其一,有些本来很平常的食物,其某个部位或许有毒,对身体有害。如葵菜乃平常食物,但如《金匮》说: “葵心不可食,伤人。其叶尤冷,更不可食。”
其二,食物一般是没有毒性的。但有些食物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却可能具有一定毒性。如《金匮》说: “凡蟹未遇霜,多毒”,不可食用。
其三,有些寻常的食物,不知由于何种原因出现变异,不仅其形状改变,其性质也发生变化,营养性物质而变为有毒之物,食之害人。如《金匮》第24篇第94条说: “虾无须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可食之。”
其四,食物腐败,或受到污染,对身体有害,不可食用。
另有一种情况,有些具有毒性的非食用性植物或动物,其形状与寻常无毒的食物相似,很容易被人误食,伤害身体。如有毒蘑菇,人若误食之,或狂或笑不休,甚危及性命。 如何避免摄食于身体有毒害的食物?综合《伤寒杂病论》的相关内容,其主要精神大抵为: (1)形状怪异的“食物”不可轻食(2)不可轻易进食动植物的非食用部位(3)除非已有安全的可靠保证,不可轻易进食还没有到食用时令的动植物 (4)不可食用被污染的、腐败变质的食物 (5)制备或储存方法不当的食物不可轻易食用。
3、节制食量
仲景说: “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饮食能滋养脏腑,补充气血,为生命之必需。然每一个生命体对于饮食的需求量是有限的,任何食物都不是越多越好,若摄人量超过了身体的需要,便会对身体产生危害。”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仲景在其论著中只明确地提出,善养生者,应该“服食节其冷热、苦酸辛甘”,即在食物的性味方面进行节制,不可太过。虽然仲景没有直截了当地说过养生应该节制食量,但在《伤寒杂病论》中却存在一个明确的基本观点:饮食过量将危害身体。《要略》第25篇一句“贪食,食多不消”,便将食物不可过量的饮食养生原则清楚地表达出来。《伤寒论》第398条“损谷则愈”的护理原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节制食量对身体的益处。
仲景牌六味地黄丸,滋阴补肾。用于头晕耳鸣、腰膝酸软、遗精盗汗。
4、注意食物搭配
在《金匮要略》第24、25两篇中,有大量的篇幅论述食物搭配禁忌。如“羊肉不可共生鱼、酪食之,害人。” “马肉、豚肉共食,饱醉卧,大忌。”在食物的搭配方面,仲景强调搭配禁忌,而略于搭配之宜,这是仲景饮食养生方法的一大特点。
重视食物搭配也是中国古代饮食养生法的一大特点。食物搭配得宜则对身体有益,否则便对健康有害,其道理可以从食物的酸、苦、甘、辛、咸五味调和来理解。食物的五味是人体所不可缺少的,分别对人体产生不同的滋养调节作用。古代养生学主张饮食的五味要配合得当,除非为了用食物之偏调理身体之偏,一般不得太过不及,否则就会使脏腑之气出现偏盛偏衰,影响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发生。谨慎严格地遵守这一养生原则,就会享有天年,获度百岁。
现代营养学只是强调营养的平衡与合理,而对于不恰当的食物搭配所可能产生的害处却缺少说明。这不能不说是现代营养学的一大缺陷。食物种类繁多,而某种食物不能与某种食物同食,道理何在?是产生了如何的化学反应,还是影响了营养物的吸收与利用,抑或可能导致器官功能的偏盛偏衰?古人既然郑重言之,亦必有其道理。若无充分的理由否定这些内容,便应暂且存之,姑且信之。某种食物不能与某种食物同进,疑其无不若信其有。食物搭配若得宜则益体,不得宜则可能危害身体,这一道理肯定是成立的。食物搭配之与方剂配伍,其理相通。《神农本草经•名例》有言:方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方剂配伍讲究七情合和,食物搭配也当讲究七情合和。药食原本同源。
5、饮食宜与天时相应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春温夏热,秋凉冬寒。人生天地之中,与天时相应,故在不同的季节,人体亦有不同的状态,而不同状态的身体也需要不同的饮食。从反面讲,处于不同季节、不同状态的身体,它与某些饮食也不相适宜,应当避免食用。仲景在《金匮》指出: “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其道理在于,春季肝气旺盛,食肝则肝气更旺,过则为害,故春季不宜食肝。夏季心气旺,秋季肺气旺,冬季肾气旺,故夏、秋、冬季分别不宜食心、肺、肾。脾旺四季,故四季不可食脾。“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地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纲纪。” (汉•司马迁语)四季气候对人体健康有影响,养生家必须懂得如何适应其变化,采取包括饮食调养在内的相应措施,调理人体阴阳、脏腑、气血,使之保持平和,如此保养身体,免生疾病,颐养天年。 |
6、其它饮食养生方法 仲景著作中,论饮食养生方法的内容十分丰富,如食物应与身体相宜、避免进食有害健康的食物、节制食量、注意食物搭配、饮食顺天等,五大方面,俱己细述如前。在这些方法以外,仲景著作还提到其它一些饮食养生方法,归纳起来,大抵有如下一些原则性的内容:
6.1.饮食当如法烹饪制备,否则不可食之。如“杏酪不熟伤人。”因为杏仁有毒,若酿制不如法,半生半熟,毒气尚存,食之害人。在《金匮》第24、25两篇中,仲景多次提出鱼、肉、蔬菜,不可生食。原始人“茹毛饮血”,近水则食鱼鳖螺蛤,未有火化,腥臊多害肠胃,以致疾病丛生。燧人氏出,教民熟食,民少疾病,大悦之。 (见《韩非子》)所以熟食是人类饮食史上的进步。现代人较多地生吃鱼肉果菜,营养学家有时也鼓励生食。须知现代卫生条较好,养加 方法比较进步,一般能够保证生食符合卫生学标准。这是生食的不可动摇的前提条 。然而在古代社会,缺乏有效的卫生监控,生食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证,故生食往往是不安全的。 《伤寒论》太阴病及少阴病、霍乱,饮食不洁便是其重要原因。所以,食物还是熟食为宜。
6.2.饮食当适寒温。《灵枢•师传篇第二十九》说: “食饮者热无灼灼,冷无沧沧”。仲景也讲求这样的饮食原则,他指出食物要冷热适宜,不可过热,不可过凉,否则可能损害健康,导致疾病。《金匮》说: “食冷物,冰人齿。”《伤寒论》和《金匮》诸汤药的服法,仲景皆指出要“适寒温”。适寒温就是使药液温度不凉不烫,如此便能保护胃气,不致伤害胃气。古代养生家指出,爱生者要注意“不以胃热冷物,不以胃冷热物”,正是这个道理。
6.3.饮食不可使冷热相搏。《金匮》说: “食热物,勿饮冷水。”又说: “食肥肉及热羹,不得饮冷水。仲景反对饮食忽而热食,忽而冷饮。《医宗金鉴》的解释甚好: “食肥肉热羹,后继饮冷水,冷热相搏,腻膈不行,不腹痛吐利,必成痞变。慎之慎之。”古代养生家都讲究食物的冷热调和,反对饮食冷热相搏,而现代西方人常常如此饮食,冷热杂进,似无大碍。今日中国城市之文明人,食肥肉热羹而饮冷水者,亦常有之,不乏其事,似乎未见其害。不过,眼前无害,日后得无害乎?
6.4.见异常现象的食物不可食。如“凡水及酒,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鳖目凹陷者,及厌下有王子形者,不可食之。”这是一条十分重要的饮食原则,人人皆当记取, “常须识之,勿令忘也。”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敢的。庆幸的是这第一人吃的是螃蟹,他不是吃的有毒之物,否则就不是勇敢,而是鲁莽,是冒险。第一个吃螃蟹的平安无事,第一个吃番茄的人亦平安无事,但是或许第一个吃某种蘑菇的人因此丧命。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即第一次吃某种不知可不可吃的东西,这样的人到底有多少,其中必定有相当多的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6.5.食物讲究礼节情义。故仲景在谈饮食养生时,亦讲礼节情义。合礼节情义者,食之不合礼节情义者,明言勿不食。仲景之仁心见焉。如《金匮》说: “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又说: “凡心皆为神识所合,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报对矣。”仲景在这一方面的认识和观点缺乏充分的科学道理,有其时代的局限性。
7、解食物中毒方法
《金匮要略》谆谆告诫人们要注意饮食卫生和安全,趋利避害,以免食物中毒,伤损身体。而万一发生了食物中毒的情况,仲景又提出了一系列的解救方法。养生当须虑祸。养生者既要知道如何避免误食有毒有害之物,各种方法己述于前,而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也要知道如何迅速有效地处理,解毒救人。古代养生家对食物中毒的解救方法很重视。如《千金要方•解毒并杂治》说: “凡人跋涉山川,不谙水土,人畜饮啖,误中于毒,素不知方,多遭其毙,岂非枉横也。然而大圣久设其法,以救养之。……今述神农黄帝解毒方法,好事者可少留意焉。”素好养生,养之千日,一日遇毒,竞遭其毙,实属枉横。所以,善养生者,当于食物中毒解救法留意焉。
仲景解救食物中毒的思路有三:一日涌而吐之,一日泄而下之。此即《内经》所谓其在上者,因而越之,其在下者,引而竭之。吐之泄之,减少毒性物质的吸收,从而减轻其对身体的损害。若既不能吐,又不能下,则消之解之于中。仲景各种解救食物中毒的方法,大抵不出此三类。
《金匮》所列的诸种解毒方法,有一些是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如用甘草汁解毒,用荠苊汁解毒,用大豆汁解毒,用硝、黄攻下,用盐汤催吐,从体内清除毒性物质等,现在仍为人们应用。也有一些解毒方法,现在对其科学性尚难评说,如用猪骨解毒,用人粪解毒,用洗头泔水解毒等,既难以让人从心理上接受,也难肯定其效果。笔者在对这些内容进行研究时,采取姑且存之,以待考验的态度。
作者简介:傅延龄,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学院院长,医学博士,教授,主任医师,中医临床基础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华中医药学会张仲景学说分会委员。长期从事中医教学、临床及科学研究。